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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公告

黄石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4-05-06  所属栏目:招投标公告  点击次数:2487  返回上页

黄石市市政公用局会同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就黄石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黄石市市政公用局、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对黄石城区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19处老旧二次供水泵房及13个老旧小区庭院管网(含部分配水管网)进行改造;金家山路(宝山路-王太路)DN400、鄂州花湖大道(迎宾大道-重庆路)DN400、106国道(下陆大道—长乐大道)DN400配水管工程

4.项目投资估算价:约2300万元。

5.项目比选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控制价及招标代理服务。

6.服务期限:至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费率为40%,投标人的报价费率(有且只有一个报价费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乘以报价费率计取,每次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2.工程造价咨询费按《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乘以报价费率计取,每次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及提交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后,由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1.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24年56日至2024年5月8日下4时整)通过网络形式扫描营业执照、委托书(加盖公章)发送至2962458835@qq.com ,待确认后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委托书上注明获取电子版文件唯一的QQ邮箱号。

2.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并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且认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若开标时间、地点或比选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我公司将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78号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楼审计部。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8:5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评标办法

招标人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报名后可获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黄石大道78号(供水大楼10楼审计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部长0714-6571816

                                                            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